【香芋】再也没有什么能让我们分开/虐?/

*CP:甄少祥&于半珊

*时间线:一生

*写手挑战以标题结尾写一篇虐文

*大概是虐,我尽力了

*我觉得是HE

 

于半珊的出生是老于家很多年中最大的一件喜事,生了个儿子,白白胖胖的,可乐坏了于妈妈,全家都特别喜欢这个儿子,于爸爸是个有学问的人,可惜命运多舛,满腹的才华却没赶上好时候,最后只能一辈子做着普普通通的劳力工作,不过平时的时候还是喜欢读读书,念念诗,放在古代那就是一个不得志的才子。

取名叫半珊是因为于爸爸很喜欢归有光的一篇《项脊轩志》,项脊轩就是一个南阁子,只有一丈见方,却见证了三世变迁。文中说“三五之夜,明月半墙,桂影斑驳,风移影动,珊珊可爱。”庭中那棵桂树在月光下影子疏疏密密,微风吹来花影摇动十分可爱。

于爸爸觉得庭中这棵桂树支撑着整个南阁子,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珊珊可爱,可爱用来形容男孩子好像不是很好,那就一半一半可爱未满吧,他家的于半珊,一定要像这项脊轩庭中的桂树一样,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于半珊也没有辜负父母的期望,成绩一直很好,高考不负众望考上了帝都的庆大,成了于半珊家乡里广为流传的别人家孩子的事迹,家庭清贫没有让于半珊觉得自卑,只是什么事情上都想要比别人更加努力,因为他知道别人可以通过捷径走的路他只能比别人多付出几倍的努力。

说来惭愧,从小学上学开始,他们那个不大的镇子上就有定娃娃亲的,那两个孩子从小就不是很爱学习,但是互相的父母却对两个孩子都喜欢极了,两家人也没什么大的志向,说是两个孩子能健康快乐就行。可是这于半珊到了高中都没有哪一家家长来说喜欢你们家孩子,来定个亲什么的。

于半珊觉得这正是因为我与众不同,我以后肯定是要做大事的人,这镇子外的世界我想去看看,那里肯定有更多比这里有趣的人和事情,都说以后是互联网的时代,那我就要学计算机,我不要做这镇子里井底观天的普通人,我要去感受外面更美好的世界。可其实他看着从小定娃娃亲的小男孩小女孩从小学的打打闹闹到高中的惺惺相惜以及毕了业没念得上大学就结了婚生了娃这件事,还有一点点羡慕。只是一点点。他也想有一个只要想起来就会无比开心的人出现在他身边。

报考庆大计算机也是于半珊自己的主意,于爸于妈很开心自己孩子能有这样的志向,很开心的将儿子送到了车站,叮嘱着要他在帝都照顾好自己什么的,于半珊第一次离开家到那么远的地方去,内心充满了期待和热血,那时还没开学,提早去就是想提前感受一下帝都的风采,于是通过网络订了几天便宜的住宿,就在帝都火车站附近。下了火车打了电话联系到的是一个举着牌子的老大妈,于半珊拖着又沉又大的包裹跟着老大妈走了好久的路,在车站附近拐了山路十八弯才到一个小胡同前,嘎吱嘎吱下了两层楼,推开了同样嘎吱嘎吱的门,一个很小的用大木板隔开的隔间,暗色破旧的床单,满是灰尘却擦不干净的小桌子,一扇只能看见一半的窗户,上面还爬了些昆虫,墙上帖了些金发女郎的海报,胸前还被抠露了,露出后面灰蒙蒙的墙;头顶一台幽黄的小灯,就是全部的设施了。卫生间是公共的。一个没有盖子的马桶,坏掉的用剪一半的矿泉水瓶代替喷头的淋浴,一个小到一洗手就会嘣一身水的洗手池,和一盏坏掉的灯,和掉了把手的门。

这就是帝都几十块一天的住宿环境,看来帝都的生活也有比镇上还差的啊,以后要更加努力才行啊。

卸下行李,简单地收拾一下,于半珊离开地下室去胡同外买了个一碗凉皮,坐在路边捧着塑料的碗就开始吃,吃完了在外面逛了逛,看了看帝都的风景,觉得这嘈杂的胡同里没有什么意思,便回去了,环境再差可无奈天气还挺热,走了几圈回来身上也出了不少的汗,还是要冲个澡的啊。于是脱掉了鞋,找了半天也没有拖鞋,便光着脚踩着水泥地走到卫生间,却怎么也锁不上门...哎,算了,我很快冲完,喷头一开,激的于半珊直跳脚,都不烧水的吗!半躲着半淋着,好不容易冲湿了身体,擦了沐浴露,却被人突然撞开卫生间的门。“洗澡他妈的不知道锁门啊!”然后摔门离去。“门锁不上啊,难道是我不想锁吗...”然后安抚一下受惊的心继续擦沐浴露。

冲过了澡点着脚回到屋子里坐在床边一个角落上,低头看看了脚,哎,脚又脏了。两只脚对着搓了搓,屁股往床中央蹭了蹭,就这样睡吧。

隔壁激烈的运动吵得于半珊完全没法睡,隔间的木板被震得直想,又不断传来低沉的喘息和高亢的叫声。

还真是恩爱呢,在这么恶劣的环境下也能这么激烈,如果我以后能有钱就好了,躺的床都是软软的,滑滑的,最好是丝绸的那种,我可以随意翻身都不会掉下床,然后心爱的人就把我搂回来,说“别离我那么远。”其实根本不远。然后心爱的人必须是特别温柔的那种,眼睛会说话的那种,还要高高的,好看的那种。如果是嫁个富婆一劳永逸就更好了,哎,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肤浅了。

早来帝都的这几天对于半珊来说不是什么好的体验,终于熬到了开学的日子,于半珊整理了一身穿起来看着最帅的衣服,要迎接新生活了也要穿的帅气一点不是,直到拎着行李到了庆大宿舍,他才真正觉得美好的生活来了。

 

甄少祥出生就拥有万千宠爱,不管什么东西,吃的穿的戴的用的,都是最好的,甄总对他这个儿子喜欢的不得了,儿子,是儿子,以后要继承甄氏集团的少爷,吃穿用度绝对不能马虎,兴趣班礼仪班口才班现在就要去准备,等到甄少祥三岁开始,就开始教甄少祥作为一个有钱人家的礼仪,和对人说话的技巧,即使他根本不懂那些所谓的技巧。

从幼儿园开始甄少祥去的就是那种私人贵族学校,年纪小小甄少祥真的很有风度,西装也从小穿到大,他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即使并没有觉得开心。

因为有颜有钱有风度,不少其他集团的千金都很喜欢这个甄大少爷,甄总也觉得自己这一步步走的都很稳当,以后就等甄少祥长大了,娶一个财团的千金,到时候甄氏集团将前途无量。

上学什么的,甄少祥从来就不喜欢,不过因为从小被教育的要有风度,所以从来不会说自己不喜欢或者怎样,只要是甄总安排的,都照单全收。他喜欢游戏,因为从小抛开那些兴趣班的时间,其他没有人陪孤独的时间都是打游戏来打发的。

可他还是听从甄总的安排读了Z大的管理,毕了业回到甄氏集团上班,回想自己这二十多年好像从来没有什么叛逆期的样子,也是从那时候开始,甄少祥慢慢学着展露自己的喜怒哀乐,果不其然,身边的狂蜂浪蝶都很在意他的感受,只要他一皱眉,那些女孩子连话都不敢说什么,只剩下撒娇了,那些女孩子其实甄少祥也根本不喜欢,只是女孩子都主动来说要和他交往了,风度使然他不应该拒绝。但是从来没有一个女孩子能逾越牵手这个阶段,对,就连牵手都不行,那些女孩子们只能挎着甄少祥的手臂,为了显示有多亲昵。

甄少祥觉得自己长大了,有自己的主见了,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了,所以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在倩女游戏里面,认识小雨妖妖抛弃芦苇微微也是那里面的事情,他喜欢漂亮的人无可厚非,那些人不也是喜欢他有钱吗,所以他只要看到他审美里更好看的人就会离开这个然后送一大堆包包鞋子什么的作为补偿,然后去追那个更漂亮的。

但却在芦苇微微那里栽了跟头,芦苇微微和以前那些女孩子都不一样,她告诉他说“不是所有人都喜欢你有钱。”“或许你连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都不知道。”

对啊,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兴趣班礼仪班的老师们没有教过他。

后来他知道芦苇微微和一笑奈何在一起了,两个人看起来是那么般配,他也能找到如此般配如此相爱的另一半吗,他陷入了沉思。

 

于半珊在大学里结识了他人生中最好的几个朋友,变态老三、美人、猴子。虽然他老是叫他们的外号,那是因为他觉得叫外号才能感受到他和他们之间的感情深厚,与其他人不同,是特别的。他们从来不会觉得于半珊的家庭条件差一些就低人一等,他们给够了于半珊足够的尊重和理解,会在于半珊兼职的时候默默帮他一把然后什么都不说,即使于半珊攒了一堆臭袜子扔给美人去洗的时候,美人嘴上叨叨着不愿意还是去洗干净了。而老三,对于半珊就更好了,迎面卡车撞上来的时候,老三第一反应是推开了于半珊,在老三眼中,他于半珊的命和老三的命一样值钱。或者说不能用钱衡量。

于半珊甚至觉得,有这么好的三个朋友,即使自己孤寡一辈子都值得了,但却在这个时候认识了抛弃三嫂那个渣男,顿时一股侠义精神来了,势必要替三嫂报仇雪恨,一来二去,和真水无香接触的多了,好像真水也不是自己想象中的渣男,好像人还不错。

 

两个人什么时候互相动了心,谁也说不清楚,只是甄少祥觉得能活的像于半珊那样洒脱快乐真的很好,于半珊觉得眼前这个温柔的男人很符合自己对另一半的要求,除了性别。

 

瞒着所有人,两个人偷偷开始了,年纪不小却像小孩子恋爱一样扭扭捏捏,于半珊对于甄少祥的各种温柔攻势总是不屑的态度,而甄少祥给了于半珊最好的物质生活和无比的温柔体贴。

对于半珊来说,不屑不是因为不喜欢,只是嘴上说着无所谓的话,等到自己失去的那一天也没那么难堪。那样的大少爷,大概只是对他一时的兴趣,他只要贪婪的享受就好了,毕竟这时间或许很短暂。可对于甄少祥来说,是于半珊第一次让他有了喜欢、爱的感觉,他要不遗余力的保护这个人,让他永远和自己在一起。

两个人从生活习惯到吃穿住行全都不一样,磕磕绊绊确实磨合了很久,甄少祥的脾气很好,对于半珊很有耐心,对于半珊的小作大作从来没有生气过,于半珊也尽情享受着甄少祥对他的爱,他觉得甄少祥为他付出的这些,自己大概一辈子都还不起吧。甄少祥却觉得,自己付出的远远不及半珊,因为半珊把第一次都给了自己,同时也是甄少祥的第一次牵手,第一次亲吻,第一次滚床单,什么都不熟悉,滚床单的事也是磕磕绊绊,学习了很久,试了好几次,真成了那天,甄少祥简直想把自己所有能给他的都给他。

于半珊完全没有想过他和甄少祥能坚持这么久的时间,当初和甄少祥第一次的时候,他心里暗自的想,在甄少祥爱完他之前,他是绝对不会离开的。

后来怼甄少祥成为习惯了,但是某次床笫运动的之后,甄少祥抱着于半珊,于半珊还是忍不住说出了心里的话“甄大傻,只要你还爱我一天,我都会在你身边的。”

难得不是句怼他的话,甄少祥也开心的把他抱得更紧了,还唱了起来,“对你爱爱爱不完~我可以天天月月年年到永远~”“甄少祥你个大傻子。”然后两个人在那个深夜里笑的无比的开心。

后来两个人的事情瞒不住了,于半珊也就大大方方的跟老三美人猴子他们坦白了,说自己是真的很喜欢甄少祥,比喜欢还多,比爱还多,甄少祥对自己也很好。平日里怼来怼去的四个人在这件事上反应惊人的一致,“只要是于半珊做的决定,他们永远在背后支持他。”

后来在老家的于爸于妈催婚,于半珊觉得再瞒着家里也不好,总不能真的答应父母去相亲吧,拉着甄少祥就回了老家出柜了,当时给于妈气的晕了过去,还是甄少祥动用熟悉的医疗团队才把于妈救了回来,于爸于妈碍于这件事也不好多说甄少祥,说让他俩滚远点,他俩就只能卖票回了帝都。

“甄大傻,有没有后悔跟我在一起。刚才我爸还打了你,我看见了。你怎么不说。”

“这点小事,不算什么。比起和你一起的开心和幸福,这些都值得。”

不顾车上来来往往的人,两个人第一次在公共场合吻得难舍难分。

不用偷偷摸摸的真好。

回了帝都不久,于妈打来电话给甄少祥,同意两个人在一起,只是问到甄家那边什么态度。

于妈那次把两个孩子赶走了之后,上网查了查关于同性恋的事情,发现世人虽然思想开放,但还是不怎么接受和允许,看了很多在外面风风雨雨的同性情侣,于妈觉得“两个孩子在外已经要遭受那些风风雨雨了,那么回到家就让家是一个温暖的地方吧。”

甄少祥对于妈的理解和支持感到特别的开心,许下承诺说一定会说服自己家里。

后来甄氏集团的甄总也查到了自己儿子居然和一个男人在一起,勃然大怒,怪不得甄少祥推掉所有和财团千金的吃饭邀约,原来是去找男人在一起。便派人查了于半珊,穷小子一个,做程序员的,没什么前途,这样的男人和他家甄少祥在一起,免不了是有什么目的,能让甄少祥这么死心塌地,看来也是有些手段。

私下里找过于半珊几次,利害关系往出一摆,把于半珊说的分文不值,还说什么离开他儿子就给他几百万,演偶像剧呐!气的于半珊说了句“几百万?如果我和甄少祥走到最后,成了甄氏集团的一份子,到时候可是几千万都不在话下!”

于半珊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说这样的话,甄少祥是有钱,可他喜欢他的钱吗,是挺喜欢,如果没有钱呢,还会喜欢他吗,会,不论他是怎么样的甄少祥,都喜欢他。如果刚才那话传到甄少祥耳朵里,一定会生气的甩了自己吧。

这话真的传到了甄少祥的耳朵里,甄总录了音给甄少祥听,想让他看看平时看起来很好的于半珊背地里是什么样的人,可甄少祥却说“只要他能在我身边,是因为钱又如何!只要他喜欢,我可以把所有的钱都给他!”

甄少祥以为自己和于半珊经历了这么多,会比以前更懂得彼此,但是于半珊跟他提分手。

于半珊根本不想,但是自从甄少祥跟甄总坦白出柜之后,甄总断了甄少祥的经济来源,原本凭借甄少祥一身的本事找个养活自己的工作是很简单的,但是无奈甄总各方面压制他,导致没有任何一个单位敢用甄少祥,原本西装革履的甄少祥最近也显得有些沧桑,想起当时甄总来找于半珊时说的,“如果你不离开他,那么你将看着他狼狈不堪,看着他一无是处,这就是你所谓的爱吗,如果你爱甄少祥,那就让他过回甄氏集团少爷的生活,和财团千金结婚。”

配合现在甄少祥的现状还有当初被录音的那些话,现在甄少祥会相信自己就是个肤浅的人了吧,然后再给自己一巴掌,骂一句渣男,然后转身离开,回到甄氏集团,恢复以前的日子,然后在杂志上看到他和佳人一起步入婚姻的殿堂...

“啪!”巴掌来了,于半珊半边脸火辣辣的,后面的那些也不会远了吧。

“你说过的,在我爱完你之前,你是不会离开的!”然后捧过于半珊的脸就亲了上去。

“你于半珊是我放在心尖上的人,对我来说,你是唯一,你是宝贝,你不用担心你做的任何事我会不喜欢,你只要做你自己,不用违心来做任何事。”

其实打完那个巴掌之后甄少祥就后悔了,他只是气于半珊居然不相信他可以把这件事情处理好,打完巴掌当天晚上甄少祥无比的卖力,本来只有半边脸是火热的,后来变成全身都是火热的。抱着于半珊疼爱了很久。

既然甄总不认这个儿子,那甄少祥决定直接和甄家断了联系一了百了。

“半珊,如果我一无所有,你会是我最后的行囊吗?”

“嗯,我养你。”

 

甄总没想到甄少祥那么决绝,毕竟那么多年甄少祥交往的女朋友不在少数,没想到这次这个男孩子确是动了真心,甄少祥彻底离开甄家,之前和于半珊住的别墅也不能住了,两个人一起在帝都租了个房子,一室一卫一厅,小,但是很温馨。

 

甄少祥离开之后,甄总开始回想甄少祥说的那些话。

“从小到大,你没有问过我喜欢什么,我想做什么,我不想做什么”

“只要是你觉得有用的,你都让我去做,去学。我都没有拒绝过。”

“现在我只是爱上一个人,你却要如此阻拦。”

“就是你嘴里说的,那个看上我钱的穷小子,他教会我爱,他让我每天醒来都觉得活着是美好的是有意义的。”

“是他让我可以不遗余力去保护,是他给了我足够的快乐,他懂我的喜怒哀乐,他知道我的喜好。”

“不管怎样,我绝对不会离开他。”

......

是不是自己做错了呢,是不是儿子说的才是对的,不,这种不被世俗允许的就是错的。

 

出去找工作发现,真的没有任何公司肯收甄少祥,于半珊让他去他们的致一去谋个差事,可是甄少祥不想,于是运用自己之前学的那些管理才能,向银行贷了款,自己创业,没有人愿意用他,那就自己当老板。事实证明,甄少祥离开甄家也不是一无是处,创业很成功,有于半珊这个程序员做他的后盾,他开发了一款管理公司所用的app,在app里可以清楚地让老板看到公司这一天的运作情况,以及货品销售情况,员工的出勤情况,员工对公司的意见情况等等。得到了很多老板的认可,软件系统卖出了很多套。甄总才发现原来自己儿子还有这种才能,以前还真是小瞧了。

 

后来两个人积蓄多了,在帝都换了套大点的房子,为以后领养一个娃娃做准备。于爸于妈已经接受了他们,逢年过节都回到老家看看爹妈,只是甄总还没有接受。

 

工作上的事情全部进入正轨之后,于半珊拉着甄少祥到福利院准备领养一个孩子,甄少祥一眼就看中了其中一个小男孩,甄少祥说那小男孩笑起来和于半珊一样阳光。

 

两个没有照顾过孩子的人,面对小孩子的种种问题经常乱了手脚,还好孩子已经不是婴儿大小,也比较懂事,不然两个人真的要手忙脚乱了。

 

又是磕磕绊绊把孩子拉扯大了些,甄少祥却病倒了,医生说是劳累过度,以前创业经常熬夜不好好休息,后来养了孩子又常常费神操心。甄少祥还常常说自己不累,总是让于半珊去休息。

“你个大傻子,累为什么不告诉我,现在还不是要我照顾你,哎,也怪我,这么不细心。早就应该跟你分担的。”

“傻瓜,我不累。”

后来甄少祥病好了,一起出了院,之后于半珊什么事情都要和甄少祥分担,说是弥补自己以前的粗心大意。甄少祥也欣然接受了,因为他真的觉得身体不如从前,也不知道能陪半珊多久。

甄总老了,想见见甄少祥,甄少祥也带着于半珊去了,“怎么?过了这么久,还想让他来气我吗?”

“没有,只是过了这么久,你还不能接受我们吗?”

“是我太固执了,错过了这么多年原本可以父子团聚的日子。”

甄总又看了看那孩子,小名叫乐乐,说是希望永远快乐,甄总很喜欢乐乐,说让甄少祥回去,把乐乐也带回去。都是他甄家的孩子。

后来甄总走了,再后来乐乐也长大了,乐乐对管理也有很好的天赋,又喜欢在公司上班,于是打点好乐乐在甄氏集团的一切,就盘算着带着于半珊到一个有山有水的地方安度晚年。

甄少祥在郊区买了一块地,盖了一个房子,说是取名叫“项脊轩”,因为文中写了珊珊可爱。按照文里写的,庭中一棵桂树,每当月光照下来,疏影摇动特别可爱。

大概是中年生了几场病的原因,甄少祥还是比于半珊先走了一步,走的那年,于半珊在庭前种下一棵枇杷树,以后的日子,于半珊就站在庭前看着这“项脊轩”的门,想到以前和甄少祥在这庭前互相调侃,互相依偎,这被大家接受的日子才过了几年啊,你就走了,扔下我一个人,我还记得你在屋里冲我喊说“珊珊,今晚要吃什么?”

“珊珊,这电视剧你都看了几遍了,不要看了,看看我好不好?”

直到两个人耳朵也不太灵敏了,“珊珊!这拐棍不好了,我明天差人多做几个!”

“行啦!我知道了!”两个老头对着大喊。

那些事情仿佛还在昨日,可是当初种下的枇杷树现在已经高高矗立,枝繁叶茂了。

 

乐乐的孩子都长得跟我们年轻的时候差不多高了,当然不能算我们老了之后缩水的问题,我还是一米八多的汉子。不过我也该走了,到时候叫乐乐把我们一起葬在枇杷树下,那枇杷树长得如同一把撑开的巨伞,会保佑我们也会保护我们的下辈子,下下辈子,以后的每一辈子。

 

再也没有什么能让我们分开。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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